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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愛E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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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95
引用:
作者小建
1.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2. 您是以偽造私文書提告吧?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000001&FLNO=210

3. 如果您是以偽造私文書提告,但卻提不出『造成利益損害之事實證據』,那麼... 不起訴處理也很正常。

4. 如果您告發對方收回扣,卻也提不出證據... 那對方獲判無罪也是正常。
(您甚至可能反吃上誣告罪名)


不要隨便就扣上恐龍法官的字眼....



看清楚喔 一審判五個月,不是不起訴,二審大逆轉判無罪

另外一點是實質損害,因為被告了工程停止發包損害當然停止了
但偽造文書事實還是在(公文白紙黑字寫作表決通過此工程案)
這點我方3個律師爭論很久,最後認為法官自由心證會影響最後判決
所以一審判5個月,算很重了
如果二審是對的不算恐龍那一審判那麼重?一審是恐龍嗎
所以至少有一隻吧


小偷偷到一半被抓包屋主沒損失總不能就算無罪吧
恐龍法官應該沒叫錯


他們幹的事前面幾位說的都有幹過
差不多是地下政府了
現在其他人要提案是直接無視,我方還提案投票箱要用透明,理都不理當其他人空氣
     
      
舊 2012-05-04, 09:26 A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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