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新聞]怕付不起搜救費…電告妻子別報案 山區迷路枉送命
瀏覽單個文章
cmwang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板橋
文章: 5,112
引用:
作者
Crazynut
我忘記加上最後一句話:……所以我對此事件不予評論。
要找放箭的人也不該找到我頭上吧。
您應該看得出來鵝指的放箭者是誰吧
....
引用:
作者
h10100
在公堂之上假設一下,根據台灣法律應該判什麼罪?
第一點,網路不是公堂,第二點,如果死者有帶鋸子或是斧頭之類再來假設就算了,啥都拿不出來就用鍵盤放X,小心家屬拿
刑法第312條
反擊就是了
....
__________________
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
....
2012-05-04, 08:56 AM #
57
cmwang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cmwang
查詢cmwang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cmwang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