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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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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207
引用:
作者h10100
在公堂之上假設一下,根據台灣法律應該判什麼罪?


根據大清律例大概是無罪啦

但若在台灣的公堂之上,不涉及私德的公眾領域假設了一些自己無法證實或舉證的事情

可依照刑法310、311,民法18、184、195討論是否有侵害他人權益的部分
舊 2012-05-04, 08:49 AM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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