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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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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引用:
作者我愛E奶
最後由我媽提告管委會偽造文書(未表決偽造寫成表決通過),一審判5個月或罰金15萬

對方上訴...上訴理由是 判太重跟一些其他理由沒有提新事證。2審前兩天改判無罪還不得上訴,最莫名其妙的理由是 偽造文書 並為造成社區損害!

幹這老處女法官...蠢豬是嗎! 因為被告了工程才停止沒發包出去當然損害還沒發生阿...

但偽造文書犯行事實已經存在了,再說回扣這種東西是沒有記錄的你怎知道損害多少呢...

這法官大概不知道回扣是怎收的吧!沒幹過壞事!


1.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2. 您是以偽造私文書提告吧?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000001&FLNO=210

3. 如果您是以偽造私文書提告,但卻提不出『造成利益損害之事實證據』,那麼... 不起訴處理也很正常。

4. 如果您告發對方收回扣,卻也提不出證據... 那對方獲判無罪也是正常。
(您甚至可能反吃上誣告罪名)


不要隨便就扣上恐龍法官的字眼....
舊 2012-05-04, 08:33 A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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