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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子洨金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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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子洨金剛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11
您的住址: 睪丸
文章: 8
引用:
作者SOED
我跟我媽一樣是經過共識才有彼此認同的相處模式(我老媽可以超愛錢的)

跟老婆也是一樣要取得共識, 我想講的是, 本來女生就沒義務服侍公婆了

為何你不去服侍對方的爸媽??

搬出去之後, 兩人之間的相處模式自己訂立, 如果女方在沒壓力的情況

仍然機機歪歪, 男生無法接受, 自然就可以分開, 所以我認為要先同居

搬出去不代表不孝, 雙方父母都該關心, 結婚是兩個家庭的事, 而不是買個女傭

回男生家, 了解嗎?



有人跟你扯婆媳問題嗎? 基本上看樓主陳述他馬子的
說法就連家庭開銷都沒共識了,你講太遠了吧? 到底
是有談到結婚重要還是適不適合結為夫婦才重要?
舊 2012-05-01, 04:53 PM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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