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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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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smt
包容不等於請一尊媽祖婆回家供奉,請不要把包容這兩個字無限上綱。

請問你對你媽有這麼孝順?把薪水全交給她處理,每天領零用錢一百塊?


我跟我媽一樣是經過共識才有彼此認同的相處模式(我老媽可以超愛錢的)

跟老婆也是一樣要取得共識, 我想講的是, 本來女生就沒義務服侍公婆了

為何你不去服侍對方的爸媽??

搬出去之後, 兩人之間的相處模式自己訂立, 如果女方在沒壓力的情況

仍然機機歪歪, 男生無法接受, 自然就可以分開, 所以我認為要先同居

搬出去不代表不孝, 雙方父母都該關心, 結婚是兩個家庭的事, 而不是買個女傭

回男生家, 了解嗎?
     
      
舊 2012-05-01, 04:29 PM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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