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Adsmt
包容不等於請一尊媽祖婆回家供奉,請不要把包容這兩個字無限上綱。
請問你對你媽有這麼孝順?把薪水全交給她處理,每天領零用錢一百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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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我媽一樣是經過共識才有彼此認同的相處模式(我老媽可以超愛錢的)
跟老婆也是一樣要取得共識, 我想講的是, 本來女生就沒義務服侍公婆了
為何你不去服侍對方的爸媽??
搬出去之後, 兩人之間的相處模式自己訂立, 如果女方在沒壓力的情況
仍然機機歪歪, 男生無法接受, 自然就可以分開, 所以我認為要先同居
搬出去不代表不孝, 雙方父母都該關心, 結婚是兩個家庭的事, 而不是買個女傭
回男生家, 了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