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果然有話>不過是一點禮貌(張大春)
2009年11月17日 更多專欄文章
我上大學那年頭人還講禮貌,也講羞恥。
這話可以從王明妮說起。王明妮是我隔兩條街巷的鄰居,原不相識。偶一日同路轉車上課,居然和她前後腳進了同一個校門、同一間教室,才發現她是我同班同學。我們有一搭沒一搭地同路往返了一整個學期,我就搬進學校宿舍,不通勤了。住宿舍的男生不論出身如何,都是「鄉裡人」;皮鞋扔進床下,到期末才想起來是自己的家當。我也不例外,打從入住宿舍起,就是一雙夾腳拖鞋游走於教室、寢室、校園和餐廳之間。
有一天趕早進教室,發現王明妮先到了,才打聲招呼,她便板著臉走過來,說:「對不起,我早就想跟你說了:如果你一定要穿拖鞋上課,可不可以請你坐在後面,這樣上課很沒有禮貌。」我低頭一看,一條沒有禮貌的二郎腿正在蹺著抖啊抖的。從那天的第二節課起,我恢復了穿鞋襪進教室的習慣。
課堂吃飯 缺乏尊重
中央大學認知神經科學研究所所長洪蘭近日撰寫〈不想讀,就讓給別人吧〉一文,刊登在本月出刊的《天下雜誌》上。洪蘭教授描繪她親眼見到台大醫學系學生的上課情形──已經打鐘了,學生才姍姍來遲;有人吃泡麵、啃雞腿,有人打開電腦看連續劇、也有人趴在桌上睡覺,打手機、傳簡訊的情況更不消說;洪文以「尸位素餐」形容之。這句原本用來形容無能而竊祿的官僚的成語直接轉用在大學生身上似乎並不恰切,但是有什麼能比這四個字更能普遍地勾畫出當下大學生鬼混遊魂的怪現狀呢?
可別跟我說:大學裡也有勤學明理知恥守禮的「大多數」,也別告訴我:英國《泰晤士高等教育增刊》今年公布「全球大學排名」,台大躍升為第95名,首度進入百大。更不要淡寫輕描、不痛不癢地一如台大校長李嗣涔所言:「有則改之、無則勉之」,「不要妄自尊大,也不要妄自菲薄」,那是尸位素餐的鄉愿頭目才說得出來的渾話。最可惡的遁辭則出自大學生自己:「我上課吃東西並不妨礙我對知識的尊重。」沒有人能夠從一個上課啃雞腿、睡大覺和傳簡訊的大學生身上看到什麼人對知識的尊重,我們能看到的祇是他對滿足自己需求的尊重。
尊重環境 禮貌基礎
這樣的心態,我也有過。多年以前,我在教書的課堂上是會抽菸的。每學期之初,我都先向同學說明:拒吸二手菸的人可以不修這門課。當時我自覺相約即成理,振振有詞。若非校方後來強力禁菸,恐怕也還是會繼續在黑板和講桌之間噴雲吐霧地抽下去。
在那一段日子裡,我沒有重新思考過的一個最簡單的問題,是當初王明妮教過我、我卻忘了的:為什麼我會覺得滿足自己和尊重環境毫無牴牾?這是禮貌的思維基礎;沒有這個思維基礎,就不會有禮貌。
「不想讀,就讓給別人吧」是相當直接的感慨,但是那些被指摘到的大學生儘可以拗:「我明明想讀啊,只是不像你想像的那樣讀。」「我考上了啊,你能怎麼樣呢?」更麻煩的問題是:能讓給什麼樣的別人來讀呢?
此外,「讓」字畢竟是禮貌的一種,比起吃和睡,都要艱難很多。
作者為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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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講一句實在話,現在大學生的確穿拖鞋的狀況真的很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