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接獲檢指示「不要太為難」 監控江連福 到埔里跟丟
2012-04-28 01:08
中國時報
【鄧木卿、馬瑞君/台中報導】
前立委江連福賄選案早已定讞,原本要在三月廿日報到入監,後來又遷籍戶口到彰化,不過最後還是沒有入監,哪個單位應該負責?調查局太平調查員稱未獲上級指示,不知要跟監;警方則說,接獲檢察官指示「不要太為難」,結果跟到埔里就不見了。檢方表示,執行前的跟監動作,其實不具備法律效力。
江連福賄選案同案人,早在三月就報到服刑,江當初想以非常上訴,爭取多點時間作最後一搏但無效;江連福除了之前曾幫國民黨籍鄭麗文參選立委站台輔選之外,已很少公開露面。
地方人士也說,江連福除了出席他的重要樁腳的婚喪喜慶之外,絕少看到他;不過,他最近在太平區新光重劃區購買一筆兩千多坪土地後,有人馬上就開價一坪廿五萬元,後來有無成交,不得而知。
江連福在勤益科技大學附近,興建好幾百間套房,出租給大學生,每個月都有好幾百萬元的租金收入,目前,江已把套房管理和收租工作交給女兒。
江連福不見人影,調查局太平據點說,上級曾針對此事開過會,但是他沒有接獲指示,也沒有提及工作如何分配,所以就沒有跟監。
警方則說,彰化地檢署開出的拘票是十八日到廿六日,員警在十八日上午十一點就到江連福家守候,以防江脫逃;由於
檢察官曾指示,「江連福是前立委,不要太為難」,所以同仁當天看見江開車出門,也跟了一會,結果最後在埔里跟丟了。
台中檢方表示,被告執行前的跟監動作,只是消極性的作為,對於有逃亡之虞的被告密切注意行蹤,但因當事人還未到案,也不能有強制性的動作。目前只能亡羊補牢,根據相關情資去掌握江連福的動向。
司法改革的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