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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7
文章: 513
引用:
作者老柏(第四)
我感覺這不叫打房ㄟ,這叫風險管理

你跟銀行借錢要壓抵押品,問題是抵押品到底有沒有這個價值,又不是今天我拿一坨大便當做黃金要銀行借我10億銀行就會借

現在把房價炒高,銀行輕易的把錢借出去了(比如說一棟房子可以貸款10億),結果房價崩潰後銀行收不回錢只能拿一棟殘值100萬的房子去拍賣,銀行瞬間損失9億9千9百萬,就變成美國次級房貸風暴一樣


為了防止這種事發生才找銀行大老開會,而不是為了打房才去找大老開會


鬼島和米國不同,

在米國抵押品價值不足,把房屋扔給銀行就可以不管了,因為你的債務就僅止於這棟房屋,銀行要自行承擔放款的風險。

房屋不值錢又要繳房屋稅,傻子才繼續繳貸款,選擇讓銀行拍賣房屋。(次貸風暴的部分原因)


在鬼島情況又不同了,

當抵押品價值不足時銀行可以有兩種選擇:

1.銀行可以要求你補足擔保品價值不足的部分,不繳就直接拍賣你的房屋。

2.債務人抵押品價值不足,直接判定債務人違約,銀行連通知都不用,銀行有權直接拍賣你的房子。

並且強制執行還款,擔保不足的部分請補足。

貸款的風險幾乎完全交給債務人吸收。


想像米國一樣當個甩手不管?

想都別想!

房屋要是泡沫化,鬼島的屋奴會比米國可憐百倍。

不過富貴險中求嘛,

一進一出就是百萬入手,高報酬有高風險也是理所當然的。
舊 2012-04-27, 10:19 AM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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