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基層民代的一般百姓的危害甚於立院醜惡嘴臉的諸公,
立院立惡法間接影響的是民眾,但基層民代是直接戕害民眾的利益。
以前我國中同學家裡在新化市場有雞肉攤位,他母親則是在關廟經營養雞場直接供應雞肉。
可惜他父親早過世,母親委託親戚代管養雞場,自己每天經營市場的攤位。
沒想到有攤商覬覦他們家的攤位擁有權,設計各種阻礙讓他們孤兒寡母讓出攤位,
先期不從則每天到攤位鬧事,搞得沒有客人敢去跟他們買,最高紀錄一整個月營收只有數千元。
後來才知道攤商聯合鎮民代找流氓搞鬼,可是母子二人怎能對抗,
不得已只好低價讓出攤位,問題是家裡的雞肉沒有銷售管道,
當年他母親才不到四十歲,弱女子騎著三輪鐵馬載雞肉四處去新市、麻豆設臨時攤位兜售。
久而久之累出病來,我同學決定國三輟學幫忙家計。
所幸天無絕人之路,我同學才十七歲白天跟人擺攤晚上讀補校,
後來遇到一位在新市經營鹹酥雞的老先生傳授他製作秘訣,
也因為他們家養雞,雞肉品質來源不成問題,到二十歲的時候已經自己設攤賺到第一筆錢。
現在他們家族總共在台南縣市設了三個攤位,營收非常穩定,老同學還經常去捧場。
說回來,這些基層民代直接統包各鄉鎮工程,其品質之惡劣讓民眾抱怨連連卻無可奈何。
這種情形全台很多鄉鎮都有,問題是他們也是縣市議員的金庫樁腳,所以這種結構問題才一直不能解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