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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348
引用:
作者referee_c
你的立論基礎都有爭議了,底下的長篇大論,老實說,一點價值都沒有,算是白寫了.

女主角表示:
認識快1個月時,建仔才說不想騙她,以信件告知自己就是王建民,Candy搜尋後才得知,自己相戀的對象竟是「台灣之光」。

男主角:..............(未表示任何異議)

也就是說,女主角是否知道男主角已婚,都還是未定論,你卻有辦法拿來當立論基礎,這不是很好笑嗎?


女方自述在分手時是不可信的...
所有的"一面之辭", 都很不可靠...

我沒否定她可能一開始不知情, 但若說一小段時間後不知情...
那是唬爛的....

再者王有沒老婆, 一查便知, 還在那裝傻?

我們再講實在一點的, 女方損失了什麼? 被騙? 她又不是未成年..
也不是第一次, 王有騙她錢嗎? 嚴格來說, 雙方交往條件算是對等的...
王也絕對沒有承諾要把老婆休了娶她, 講白點, 就是最常見的"成人遊戲"而已...
該怎樣結束, 以她這種年紀的人該知道了...
什麼感情陷下去都不是理由...

再現實一點講, 請問巴著王建民有什麼好處?
女方說"玩膩了丟", 其實這就是當小三的宿命... 只是你要講得很醜陋而已?!
若講對等一點, 應該是好聚好散...

好啦, 假設女方沒說謊, 她什麼都不知道好了, 一個28歲的半熟女..
也交往過男人, 竟然男方說我單身你就相信, 這種人被騙沒啥好同情的!
(但不表示男方騙她是對的...)
舊 2012-04-26, 07:10 A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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