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referee_c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引用:
作者bar0402
我的想法如下:

1. 這女的不知道王建民的可能性非常非常低...
至少可以肯定她很短期間內就知道了....
即便王建民在美國整體知名度不如台灣 也不至於一群人都不認得...

2. 在知道真相後, 你還要繼續當小三.. (還不知道人家婚很久了?)
這樣就是明知故犯了... 當然有些人會說什麼"深陷其中"的, 但實際上是一樣的..
選擇當小三, 就要有必要的覺悟 , 像今天的結果就是"標準答案"之一..
沒這種覺悟是你的錯...

3. 王建民私德上當然是錯的, 也是整件事犯錯最嚴重的人... 沒啥可爭辯的...
但是目前來看, 他的解決方法是很正確的, 批評的人除非認為有更好的解決方法..
不要忘記, 目前為止王妻是最大受害者, 也是最沒有瑕疵之人, 如果王的解決辦法..
不能最大程度保護妻子, 那才是真正的錯誤!

總之, 當小三就要有當小三的覺悟, 沒有就不要當小三, 不小...

另一串肯定認為女主角一定知道,這一串改成可能性非常非常低.
http://www.pcdvd.com.tw/showpost.ph...02&postcount=23

不過,結果仍然用尚未有定論的點,來當立論基礎,還是一樣失敗.

女主角表示:
認識快1個月時,建仔才說不想騙她,以信件告知自己就是王建民,Candy搜尋後才得知,自己相戀的對象竟是「台灣之光」。

男主角:..............(未表示任何異議)


也就是說,女主角是否知道男主角已婚,還是未定論.
舊 2012-04-26, 12:22 AM #11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referee_c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