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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ar0402
我的想法如下:
1. 這女的不知道王建民的可能性非常非常低...
至少可以肯定她很短期間內就知道了....
即便王建民在美國整體知名度不如台灣 也不至於一群人都不認得...
2. 在知道真相後, 你還要繼續當小三.. (還不知道人家婚很久了?)
這樣就是明知故犯了... 當然有些人會說什麼"深陷其中"的, 但實際上是一樣的..
選擇當小三, 就要有必要的覺悟 , 像今天的結果就是"標準答案"之一..
沒這種覺悟是你的錯...
3. 王建民私德上當然是錯的, 也是整件事犯錯最嚴重的人... 沒啥可爭辯的...
但是目前來看, 他的解決方法是很正確的, 批評的人除非認為有更好的解決方法..
不要忘記, 目前為止王妻是最大受害者, 也是最沒有瑕疵之人, 如果王的解決辦法..
不能最大程度保護妻子, 那才是真正的錯誤!
總之, 當小三就要有當小三的覺悟, 沒有就不要當小三, 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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