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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引用:
作者bar0402
這應該是個相對問題..

新歡不是無辜者, 這是顯而易見的, 地球上所有人都知道王建民早就結婚了..
除非王用暴力手段, 否則這件事就是願打願挨, 結果都可以算得出來..
你敢介入人家家庭, 卻不敢或沒心理準備承擔這樣的結果? 這不是個年近30的女人
腦袋裡想不出來的事情...!

批評王對不起新歡的人, 是認為王拋棄元配好呢? 還是繼續腳踏兩條船?
還是更誇張點, 一起丟掉, 再另圖發展? 這是個必選題,沒啥讓你模糊的空間..

除非發生婚外情這件事不曾發生, 否則選擇就這幾個, 難道有更好的?

照理說, 元配是裡面最大受害者, 也是整體最無瑕疵的人..(除非爆出她有啥見不得人之事)
否則結果就應該是盡量保護她的權利, 這是最起碼的吧?

我不必去討論王建民好不好, 私德上當然不用說, 不好!!!++++++
但說到他的解決方式, 我卻是支持的...
那本就應如此解決, 不這麼解決, 除非有更好的理由!!!

你的立論基礎都有爭議了,底下的長篇大論,老實說,一點價值都沒有,算是白寫了.

女主角表示:
認識快1個月時,建仔才說不想騙她,以信件告知自己就是王建民,Candy搜尋後才得知,自己相戀的對象竟是「台灣之光」。

男主角:..............(未表示任何異議)

也就是說,女主角是否知道男主角已婚,都還是未定論,你卻有辦法拿來當立論基礎,這不是很好笑嗎?
舊 2012-04-25, 11:52 P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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