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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lmde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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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9
文章: 560
引用:
作者a9607
如果法令這樣定,就照法令走。抱怨歸抱怨,還是得「依法福利」…


不過我個人的看法還是認為 國營企業的福利應該擺在盈虧之後。

還有 用「營業總收入」來提撥福利金我覺得是很弔詭的一條法規…

這樣豈不是「電價漲得越多,福利金提撥越多」?






眼紅就說一聲啦 照規矩走 何錯之有

還有 樓上一堆說沒有或全部由員工出的 趕快去告吧
白紙黑字寫的東西 基本上上市公司都會遵守的

還有這福利不錯 但也沒到誇張程度
舊 2012-04-25, 12:40 P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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