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的鄉民很奇怪
常常喊公司福利不好,又抱怨公司不按勞動法規走
怎麼台電有照法規走也被幹得要死?
福利金也是要員工自行提撥部分,假設員工平均薪資是4萬,台電員工算兩萬人,
一個月員工提撥的錢就有400萬,1年是5800萬 (這應該有少算很多)
再加上 "每月營業收入總額內提撥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一五"
算下來台電的職工福利金應該超多 (何況每年都會累積不少)
該不會有人要喊修改法條吧,這個也修的話,乾脆都把勞動法規的福利全刪掉如何...
變成奴隸島不是更合部分鄉民的意?
看到上面有人說
「福利」不是該來自「獲利」嗎?
那老板跟你說公司沒賺錢,請你拿最低薪資或是不領錢可以嗎?
合理懷疑記者寫這個根本是為民營化作打手 (還是記者根本不知道 職工福利金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