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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7620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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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76202023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291
引用:
作者BALA
照樓主的邏輯
只要我們不是當事人
都沒資格批評

前述網友提的
Makyio事件 我們不是計程車駕駛的家屬
所以不能批評
文林苑事件 我們不是王家 也不是那都更36戶
所以我們也沒權批評

這樣世界會比較美好嗎?
不公不義的事情
若鄉民無法參與
是多無聊的世界啊!!


+1

說什麼不是當事人, 或完全沒任何過錯才能批評, 很好笑
舊 2012-04-25, 09:26 AM #1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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