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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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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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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rcharch
不能下車 ...可以告妨礙自由 ?


不用打官司,就按政府公佈的平均薪資(NT$42000/month)算下來的時薪42000/(25*8)=210跟案主請求30個人一小時的鐘點費NT$6300,不吐出來的話就法院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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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
舊 2012-04-24, 10:16 PM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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