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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mai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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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35
引用:
作者referee_c
我一直覺得這句話很爛,但卻一直有人喜歡引用.

拿石頭打,以目前的法律來看,當然是錯的.
但是用言語批評事實,為何不可?

如果你犯了跟他相同的錯,你批評他,那就真的好笑了.例如:成龍...

但是,我犯過其他的錯,你可以批評我,這跟別人犯錯,我批評他並不衝突.
曾犯過任何錯,就不能批評其他犯錯的人,這才是最好笑的笑話.

你不要認為那句話是在替比爛找藉口就可以理解了

況且,不管你是不是基督徒,去把約翰福音第八章,把這段故事從頭到尾看一下,姑且當作寓言故事就好,就知道這句話並非等同於說你不能批評別人

重點並不是那句話,而是,定任何人的罪,本來就不是你想像中的簡單
舊 2012-04-24, 04:44 PM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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