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JO_
*停權中*
 
JO_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6
您的住址: 剛從jo_eblack搬出來
文章: 1
引用:
作者hsinyic2
把那些拒絕的人登記下來
以後這些人只要掉了東西報案
一律告訴他們
為了不侵犯他人隱私
無法受理

還有那些抱怨警車違規的
只要報案
警方一定遵守交通規則
且找到停車位再去處理

老大~你搞混了吧
本來就是有證據才能搜~

難道你以為你報案懷疑隔壁偷你東西
警察都會因為你沒有拒絕過他搜你身~
就去搜你家隔壁嗎....
 
舊 2012-04-24, 10:48 AM #3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JO_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