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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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en0211
廿一日中午,一名胡姓婦人搭乘藍十五號公車,從南港展覽館前往汐止,途中發覺錢包不見了,先請司機停車並打電話報警;汐止警分局社后所警員到場,胡婦要求警方「逐一搜查」,警員竟依她「指揮」告知車上卅名乘客,「搜查完包包後才能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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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中發覺錢包不見了.....早已經來不及了
手法是,三個扒手一組,車門前兩個扒手前後包夾目標,後面那位拿到錢包後,拿給第三個扒手
前面那個扒手再以搭錯車藉口快速下車....
這時候目標發現錢包不見,懷疑在他後面偷的也沒用,因為錢包已經被第三個扒手拿走離開了
當然手法不只這個,當年看在深圳的新疆小孩當扒手的手法真是嘆為觀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