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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別這麼說, 有些人不是很會打聽的, 如果遇到刻意(或不經常主動提起)的對象, 後知後覺很常有.

但7年.. 說真的, 我對於接受範圍是約2~3年, 再多就有點扯了, 或者說猶豫不決, 或者說.. 後來見異思遷吧.
 
舊 2012-04-24, 06:50 A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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