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達電違反勞基法 新北市罰5萬
【聯合晚報╱記者陳珮琦/新北市報導】
2012.04.21 02:34 pm
新北市勞工局今天公布101年第1季高科技電子製造業勞動檢查報告,結果檢查25家事業單位,有9家有違反勞基法情事,其中
宏達電因未依法配置出勤記錄,違反勞基法第30條第5項,被裁罰5萬元。
另外,雲巖科技公司單月超時達78小時,超時工作最為嚴重,也被裁罰2萬元,新北市勞工局表示,未來仍將不定期派員實施複檢,若仍有違法將加重處罰直到改善為止,避免高科技業廠商淪為血汗工廠。
勞工局長高寶華表示,為避免高科技業者藉責任制之名,要求勞工常態性超時工作或未依法發給加班費,勞工局特別針對高科技電子製造業實施勞動檢查,檢查重點為工時、工資等項目。
新北市勞工局這次針對高科技電子製造業勞動檢查發現9 家科技電子公司有違規情事,分別是康舒科技、宏星電子、上能科技、偉剛科技、登康科技、宏達電、欣大精密、茂特科技、雲巖科技。
其違規情形以「單日工作時數超過12小時或單月加班時數超過46小時」最嚴重,其中雲巖科技單月超時達78小時,超時工作最高;其次是登康科技和欣大精密為未依法給付加班費、工資低於基本工資,分別被裁罰2萬元。
另外,宏達電因未置備出勤紀錄,違反勞基法第30條第5項規定,且之前已被裁罰一次在案,因此這次勞工局依裁罰基準處以5萬元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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