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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色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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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色火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縣
文章: 199
引用:
作者Quaker2002
說實在的,她不接受你們也不能怎麼樣,等對方開金額,如果覺得合理就付,不合理就調解
,調解失敗打官司,如此而已。

不過記得,你們要留下去慰問的證據,打官司時用的到。


慰問很有用...
表現出誠意 錢or水果 多去幾次
不聞不問最糟糕
然後記錄起來
跟檢察官or法官說 (態度就當作龜孫子)...
傷害應該可以減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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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了10幾年,去年才知道是0至0... 悔恨當時沒大砲 不然連毛都給他拍的一清二楚
舊 2012-04-19, 09:02 A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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