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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mai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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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35
引用:
作者cmwang
請參考一下刑事訴訟法第一條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C0010001&FLNO=1)....



這一條叫罪刑法訂,法官只能就法律明確禁止的行為進行審判並依法律訂定的刑度量刑,不是法官或路人愛怎麼判就可以怎麼判的....

鄉民的刑度標準是這樣的

強姦,要先虐待之後五馬分屍

殺人,直接槍斃

搶劫、小偷、貪汙等等,手腳砍掉,然後丟到路邊當乞丐

其他比較小的罪,一律先罰一億開始

然後自以為這樣社會就會變好
     
      
舊 2012-04-19, 08:49 A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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