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P&W
真正可怕的是不是沒人要解決,而是能解決的人根本不想解決,因為會衝擊到金主,也許還衝擊到自己的地位,就長遠看這些動作都在殺雞取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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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還有一種心態是因為看到以往對台灣有貢獻的人,因為政治因素被鬥臭,所以不想出來吧∼
人不為利,就是想留名。
結果清廉奉公打拼一輩子,還被掛上臭獨裁、臭外來、臭既得利益者、臭結交財團者…這樣誰願意出來犧牲?
反而想用政治牟利者,只要分化、民粹運作能選上,昧著良心的政客越來越多,雖然這樣格局很難主國政,可是地方百里侯,利益也夠爽了。
清康熙將地方官分六等:
第一等:愛民、幹練、清廉、不好名。
第二等:愛民、幹練、清廉。
第三等:愛民、幹練、雖貪不苛。
第四等:清廉、才具平常。
第五等:才具平常、操守不佳、但能實心辦事。
第六等:貪污無能兼而有之。
康熙認為除第六等外,五等以上皆可容忍,第三等以上則必蒙溫旨褒獎。
今天社會幾乎是反過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