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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54
以我鄉民的立場來看,這樣的被告遇到這樣的檢察官是剛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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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傲慢問案 「就是想關你」
遭諷「像黑道喬事」記申誡

2012年04月18日

【劉志原、胡守得╱台北報導】男子陳建達前年開車撞傷人逃逸,卻無故未到警局做筆錄,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冠佑傳喚他出庭,發現他剛因車禍糾紛出獄又犯案,當庭飆罵「收不到信,就把信箱背在身上,我就是很想關你」,民間司改會質疑檢察官問案態度囂張、跋扈,像黑道在喬事情,要求法務部懲處;北檢已決議記申誡處分。

司改會昨在立法院舉行「Angry Bird檢?!全民豬頭?!」記者會,播放檢察官開庭飆肇逃被告錄音。檢察官問:「有沒有收到分局通知書?」被告稱:「我媽收到但她去住院。」檢察官竟說:「如果你媽不會把信拿給你,你就把信箱背在身上。」

出獄不久又肇逃

檢察官詢問雙方是否有意和解未果,對被害人說:「如果這個人在路上真的是這樣開車橫衝直撞,撞到小朋友怎麼辦?我很擔心啊,決定把他關起來,看到他那樣子就很想關他。」再對被告說:「你沒老實說,我就辦不到你嗎?沒關係法庭決鬥嘛。」被告回稱:「不要啦,不是我做的。」檢察官怒批:「我認為你唬爛,我們就法庭決鬥,我看到人受害就是要跟你拼。」事後依肇逃等罪將陳建達起訴。
台北地院審理時,陳質疑被害人製造假車禍,還稱「車禍是巧合,世界上巧合的事很多,無巧不成書。」法官認定他肇逃屬實,且曾因開車肇事還打人而入獄,出獄不久又肇逃,痛斥他素行不良,犯後又砌詞狡飾、毫無悔意,重判他十一月徒刑;上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陳得再入獄。

受偵查像入虎口

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指出,人民進入偵查庭像「羊入虎口」,只能任由檢察官操弄、擺布;司改會常務董事林永頌說,聽到檢察官的對話,還以為是黑道兄弟在喬事情。林冠佑昨回應:「不便表示意見。」北檢連夜召開考績會,決議將林記申誡一次處分,法務部也函請高檢署進行調查。
投訴司法官管道

◎民間司改會:
.(02)2523-1178
.傳真(02)2531-9373
◎律師公會 全國聯合會:
.(02)2331-2865
.傳真(02)2375-5594
◎法務部:
.(02)2314-6871
◎司法院:
.(02)2361-8577
◎蘋果日報:
.0809-012555
.傳真0809-013666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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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念.....
舊 2012-04-18, 12:33 P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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