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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aker200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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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六+星級
原來法律上的多數決對某些人來說是這麼難了解。

有沒有出席,有沒有同意根本不是重點。

法律是立法院出來的。立委是人民選出來的。

有人就是來此發洩發洩,爽一下罷了。


那我們可以舉行公投,瓜分富豪的財產了~

如果都更過程沒有任何瑕疵,今天也不會鬧得風風雨雨。
舊 2012-04-17, 11:43 AM #1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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