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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w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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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733
依照勞基法,實際上隔週休沒有放這麼少,是被公司陰了
勞基法的隔週休,是雙週84小時,也就是一週放兩天,另一週放一天半,
每個月至少要有七天假(六天+兩個半天)。

再加上許多週休二日沒放的紀念日,隔週休都要放,而且逢例假日要補假,
實際每年總放假天數應為110天,只比週休二日的平均113天少3天而已。

趕快跟勞工局告發吧~
舊 2012-04-16, 05:33 P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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