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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fakeman
2012年04月10日 吳婦控訴媳婦把門鎖換了,從此再也進不了住了數十年的家。孫英哲攝
【孫英哲╱彰化報導】彰化市一名六十三歲吳姓婦人,二月間因兒子與媳婦離婚,原本由她過繼在兒子名下的房子,竟在離婚前又移轉給媳婦,且媳婦還以吳婦不再是婆婆為由,要求吳婦十天內將私人東西搬走,並倒數註記在月曆上,吳婦氣憤兒子和媳婦不肖,將她「掃地出門」導致精神焦慮就醫,據此控告兒子和媳婦家暴,彰化地院將於本周四開庭審理。
離婚翻臉不認人
昨吳婦兒子的手機無人接聽,無法得知其說法。而吳婦的媳婦表示,與吳婦的兒子已離婚,而且自己是房子所有權人,當初吳婦一天到晚在外面說她不好,她當然不希望與吳同住,既然她已被告,雙方就在法院說清楚。
吳婦昨表示,原住在彰化市一棟五層樓透天厝,該棟房是她在一九八九年間贈與兒子,但其子今年一月將房子贈與張姓媳婦,而其子與媳婦在今年二月離婚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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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件 case 截然不同, 這個是婆媳不合, 樓主的 case 是大哥有問題,
父母跟媳婦關係還不錯, 豈可混為一談?
只有驢子才會在颱風天橋斷的時候主人命令它跳過去, 從此----
經過相同的地點即便橋修復好了還是用跳的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