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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君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572
引用:
作者d61
也真的就是這幾個理由而已啊,不然您認為國中生做這事情有甚麼窮凶惡極的動機嗎?
很多人小時候做過比這惡劣的事情可多了吧,只差那年代媒體不流行報這種"鼻屎大"的新聞而已。


許多闖紅燈、超速撞死人的,也不過只是"貪快"而已,這也是人人皆有之的心態

動機不是重點,做錯事就該負責

因動機不兇惡就不處分,那就是過度保護了
舊 2012-04-15, 04:49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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