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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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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93
引用:
作者黑暗騎士
理性一點吧

有個解決的方法就像德國那樣管理,課重稅+嚴格管理飼主,我一直都比較推崇這個

人家日本能做到那樣
總比台灣人棄養在外面反而造成繁殖更多之後要殺更多好多了

飼主造冊管理
沒報備者,重罰
寵物走失(棄養?)者,輕罰,多次走失者,重罰
寵物走失沒報備者,重罰
不想再養者,寵物回收,但要負擔某程度金額供寵物日後生活所需
最重要的,罰金不能太低且要開放民眾檢舉......
 
舊 2012-04-15, 01:34 A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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