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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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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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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uff
所以說你不懂還要裝懂 在這裡教你吧
警部補是日本警察官正式制度之一,台籍人是不能擔任的!
警察補是治台末期因戰爭因素日本總督府人力物力不足才以1/2薪資招攬台籍人士擔任所謂的乙種警察即為警察補亦稱警察捕,警察捕沒有獨立警察權(類似現今替代役與義警之結合須配合日籍警察指揮)為台灣總督府特設,此位階並非日本警察體系所認可授命任官......像李登輝之父李金龍即為警察捕.
還不說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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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書目可以參考嗎?
最好是史料文獻,PDF連結也可以
不然幫忙幫一半,倒不如不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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