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
作者小建
假設A跟B做完全一樣勞累與高風險的工作....
A在A公司:因為A公司比較無良,做到老,月薪仍僅給4萬
B在B公司:因為B公司比較正常,做到老,月薪因為年資累積到7萬
所以這時候A大肆批判B不該領那樣的薪水,道理何在? 
|
我覺得你有偏向 : 台灣人怎麼這麼愛殺自己人
我的看法是(我不知道是不是大部分人的看法) : 一間公司虧損(我知道是揹負政策性的虧損)卻還能狂發獎金/年終+還漲價, 這
一定要嚴重的檢討, 至於怎麼檢討那些虧損的來龍去脈 ? 我不知道, 但我沒有說是員工要負責任喔, 事實上我連虧損的來源都不知道, 我只看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