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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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RASH
政府大概從了解流浪動物的問題開始,就採用撲殺的方式來控制
不過撲殺有他的障礙在,問題大概有幾個
1.在捕捉時往往是捉到比較弱的單體或是已經社會化(和人)比較深的單體
2.流浪動�**鷁M源頭大都是從人類豢養棄養後產生,但是在流浪後會恢復部分的獸性
牠原來的區域性會恢復,說是恢復,在犬類來說事實上一直都有,不過在流浪前其生活範圍被限定在小區域而已。把該區域內的流浪動物清空,僅是讓該區域外的其他流浪動物多了一個可選擇的生活地方而已。山大王走了,其他還不來篡位嗎?
講到全面撲殺,N年前開始,在那個沒有狗本貓本團體存在之前,我們就是一直以撲殺代替收養,殺了這麼多年,流浪動物殺光了嗎?
一般而言流浪動物的生命並不長,說實話,除了光華阿肥之外,我鮮少看到流浪犬活過五年,事實上流浪犬貓的壽命都不長<=這也是為何動保團體選擇用TNR來代替撲殺的原因
再來講到TNR,T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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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動保團體最好再去了解清楚TNR的定義跟要點
而不是拿著TNR的招牌四處亂搞,這塊招牌都快被玩爛臭掉了
TNR適合狗嗎?貓狗天性有相同?
TNR有先經過當地居民的認可跟同意嗎?(最重要的一點)
想要求更多的福利,動保團體是否應該團結推動寵物稅,不然財源那裡來? (也可過濾掉很多半調子的飼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