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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10
您的住址: 謠指部
文章: 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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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adbad
要這樣比喻也可以的話...下面也可能是事實的經過??
19個癡漢找了一位小姐想來個大鍋炒, 小姐身價1千, 先是開價2千, 再開價5千
後面找圍事說自己被推倒了, 說開價5千是為了讓痴漢知難而退,
現在就看圍事能不能拿到8千...^_^

法律規定不滿意都更只能針對金額,所以王家才會開5億
而建商文宣戰搞得很兇,但實際上,針對王家至少價值1億的土地
建商是不給2億,也不給2棟透天
只願意給7千萬

今天支持王家被拆的人一直在講所謂的道理
卻對於實際上的問題視而不見
這根廢死聯盟一直講廢死的道理
而對於受害人的權益視而不見有甚麼差別?

都更到目前為止沒有道理可言
都是建商吃掉百姓合法私有的財產
把值錢的給自己,不值錢的給住戶
舊 2012-04-13, 01:59 AM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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