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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燃費擬隨油徵收 每公升4.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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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xx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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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法寫的是,不超過油價(不含稅)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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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法
第 27 條
公路主管機關,為公路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所需經費,得徵收汽車燃料
使用費;其徵收費率,不得超過燃料進口或出廠價格百分之二十五。
汽車燃料使用費之徵收及分配辦法,由交通部會商財政部定之;其有關市
區道路部分之分配比例,由交通部會商內政部辦理之。
2012-04-11, 10:58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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