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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會員比較大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1
引用:
作者又可以註冊了
還是台灣比較歡樂∼∼

詐騙案主嫌,重判一年!!!
強姦案判3600年,關20年,兩年假釋

台灣才是犯罪者的天堂

至於某個貪汙的前國家元首,正在土城享受他的總統套房待遇∼


? 土城? 

台灣比較歡樂,

貪污 ->直接改法條比較歡樂啦!

爽爽的放在口袋,爽爽的改法條,關到土城?遜咖
     
      
舊 2012-04-11, 11:47 A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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