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cys070
真正問題是去春吶的
一些男性根本就是畜生
以為看到酒醉或躺在哪邊女姓就可以硬騎
這種活動你無法確定有沒有畜生
只好要求女性會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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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畜生處處有,所以大家要遷就畜生,事事都不能做嗎?
即便是在KTV唱歌、郊外賞夜景、跟朋友喝個小酒,這些連我們自己可能都習以為常的活動,
也常有事故發生而上報。若就因此無限上綱為"明知道"會出事,所以若出事了就是活該,
在下認為這觀點過於嚴苛
只要人多的地方,畜生就多,除非自外於人群,否則任何與人接觸相處的活動都會有風險在,
若一發生事情就理所當然認為受害者是"明知道"有危險還去,而且"一定"沒做好保護才會出事,
然後順利成章的下結論說受害者活該,這實在是有點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雖然說可憐之人總有可恨之處,但除非是對該人及該事件有充分瞭解,
儘可能還是不要對受害者妄加批判會比較客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