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滄桑悠無愁
Golden Member
 
滄桑悠無愁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Hsin-Chu / Chung-Li
文章: 3,543
引用:
作者Meishing
雖然我對於什麼春吶沒興趣,沒去過也不想去,
但是別人的興趣,只要不侵害到其他人的權益,我都不反對.

就算是找炮啥的活動,也是建立在你情我願的情況下~
(所以對於****易與ONS,就算是台鐵十八羅漢,我都不反對別人有參加的自由,
但自己不會想去做)

可是若以強暴,脅迫手段,逼迫別人做不想做的事,那就是犯罪!!

其實就像最近很紅的"拆房子"事件,
王家人不想賣房子,建商為什麼可以強拆?
而這事件中的女性在帳篷裡待得好好的,
憑什麼被一堆陌生人侵害??

如果照某些版友的言論推論,
以後是不是住在比較貧窮的地方的人就活該被侵犯,被搶奪?
以後是不是沒住在鐵絲包圍,有持槍警衛的豪宅中,也該被侵犯,被搶奪?
(誰叫你沒錢不住在安全的地方,所以就活該被侵犯被搶奪??)
那跟非洲某些國家的情況不就一樣??

以前有句話是:我不同意你言論的內容,但是我支持你有發表言論的自由!
我改成:我...


建商知道王家不想被拆嗎? 知道!

但因為商業利益, 所以用盡各種手段最後強拆

同樣的

今天在音樂季為什麼會發生這種事?

音樂季的型態已經變質了, 不是毒就是淫

加害者的心態"可能"是什麼, 都來音樂季了還裝清純?

在這種情況下, 發生這種事是會讓人覺"不意外"

但並未代表發生這些事就是對的, 因為沒有女生會希望自己被侵犯

社會型態已經和以往大不同, 發文的目的是希望各位身邊的女性要更加保護自己, 而不是事情發生了才在求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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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所:陣地準備好報告!

舊 2012-04-10, 10:37 AM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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