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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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Meishing
雖然我對於什麼春吶沒興趣,沒去過也不想去,
但是別人的興趣,只要不侵害到其他人的權益,我都不反對.
就算是找炮啥的活動,也是建立在你情我願的情況下~
(所以對於****易與ONS,就算是台鐵十八羅漢,我都不反對別人有參加的自由,
但自己不會想去做)
可是若以強暴,脅迫手段,逼迫別人做不想做的事,那就是犯罪!!
其實就像最近很紅的"拆房子"事件,
王家人不想賣房子,建商為什麼可以強拆?
而這事件中的女性在帳篷裡待得好好的,
憑什麼被一堆陌生人侵害??
如果照某些版友的言論推論,
以後是不是住在比較貧窮的地方的人就活該被侵犯,被搶奪?
以後是不是沒住在鐵絲包圍,有持槍警衛的豪宅中,也該被侵犯,被搶奪?
(誰叫你沒錢不住在安全的地方,所以就活該被侵犯被搶奪??)
那跟非洲某些國家的情況不就一樣??
以前有句話是:我不同意你言論的內容,但是我支持你有發表言論的自由!
我改成: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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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人說強暴她的人沒錯, 抓到也是依法辦理, 能加重其刑最好!
至於活不活該....就在法律之外了!
引用:
作者albert@46
這裡幾時水準變這樣了?
去夜店跟春吶不代表任何人都可以隨便上
就像你穿著光鮮亮麗走在小巷不代表你願意被搶
還請各位語多含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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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服患人指, 高明逼神惡~
你不希望在春吶被任何人上, 也沒人希望你在春吶被任何人上,
被上了, 大家都希望能抓到兇手~ 其他的??
但關心你的人,你去前一直叫你要小心要小心千萬要小心的人, 心裡怎麼想??
明知道這條小巷常有搶案, 穿著光鮮亮麗走在小巷...
被搶了, 大家都希望能抓到兇手~ 其他的??
但關心你的人, 你走前一直叫你要小心要小心千萬要小心,不要這樣穿, 心裡怎麼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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