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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ea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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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引用:
作者tr100baboo
修定法案應該是立法院的工作吧...
其他各部會也只能依法行事...
沒權去動它吧

引用:
作者skyang
改法條名詞本來就是立法院的事,行政機關只能照法條上的名字來處理事情
質詢了半天,還沒人知道他想要罵什麼。

行政機關可以向立法機關提出新法案或是既有法案的修正。
立法機關決議後再交給行政機關執行。
甚至人民也可以透過連署向立法機關提出建議。
立委去質疑也沒錯,畢竟各行政部門才是各自領域的專職機構,立法院要修正
法案也是要找專家學者跟相關部會的負責人員來討論。
舊 2012-04-09, 02:38 PM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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