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美國牛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2
引用:
作者somewaylin
都被搓湯圓了還沒報過案?? 您認識我嗎??



所以警察只要不積極作為就不能告??


如上所述 警察要你認定竊案是輕微竊盜 並要你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還有法條依據
又是依法行政 謝謝指教


試問如何堅持要求警方受理 讓他有義務去找一個人來告??
一哭二鬧三上吊??


本來就沒有混為一談 只是降一改 就更有理由吃案了
依法行政 謝謝指教

我個人認為,或許您曾報過案,但是由於不了解警方接受報案的流程與相關法律,儘管報了案也被吃案,有了吃虧的經驗但也沒有想過是哪裡讓您吃了虧?

結果等同於,有了吃虧經驗卻也沒學到教訓,不好意思,說話重了點,但從您對於報案流程與告訴或非告訴乃論之間的差異似乎並沒有分清楚這點,即可看出

因此,底下也有朋友替我解釋,我就不多說了,免得讓您認為我是來藉此教訓您,但也期望您思考是不是您始終還是沒有理解這個報案的程序,以及相關法律的規定?
 
舊 2012-04-08, 12:42 PM #5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美國牛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