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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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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01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8
文章: 979
引用:
作者yoyo0716
每個人都來偷個50 100的東西
一被抓到
警察大人就說:確定要告~~??這是浪費時間歐
以上~~無限輪迴

這樣誰要開店了

你開店不爽的話 你可以堅持要告阿
告訴乃論罪 不就是這樣的嗎?
不覺得這樣有什麼奇怪的
難不成 通姦罪也要改成公訴罪? 那我看慘了XD
舊 2012-04-07, 10:13 P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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