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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ommyyy
http://tw.news.yahoo.com/%E8%BC%95%E5%BE%AE%E7%AB%8A%E7%9B%9C%E7%BD%AA-%E6%93%AC%E6%94%B9-%E5%91%8A%E8%A8%B4%E4%B9%83%E8%AB%96-222200750.html
輕微竊盜罪 擬改「告訴乃論」
竊盜案件是許多民眾最有感受、最痛恨的犯罪,法務部研擬將輕微竊盜罪改為告訴乃論;如果修法通過,民眾被偷財物不多、不主動提告,警方就不會調查。
法務部統計,國內的犯罪案件類型,起訴最多人的是毒品案,其次是竊盜案;過去五年,全國每年都有兩萬多人至三萬多名被告涉及竊盜案被起訴。家中遭竊賊闖入或身上財物被扒,是許多民眾最大的噩夢。
刑法規定,竊盜罪可處五年以下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是二審定讞的案件,目前是公訴罪。
因此,民眾住處如果被闖空門、在公車上遇扒手、商家物品被順手牽羊;不管被偷多少財物,甚至是偷竊沒得逞,檢警都必須揪出小偷並移送法辦。
不過,這樣的情況將發生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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