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Earstorm-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其實呢, 何必廢話那麼多?

流浪狗來攻擊我 -- 要反擊.

保育動物來我家有威脅 -- 要處理.

欺負人欺到我住的地方 -- 要防衛.

手段自理, 結果自負.

看不下去, 過來把該物件領走.

這是唯一解決方式, 其餘不必多說.

這麼簡單的道理, 囉嗦什麼.

不爽不要過來.

不然去請法院開票, 隨同警察.
舊 2012-04-07, 08:01 PM #17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arstorm-2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