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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ey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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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2
文章: 90
老美定義的"人才",可是很嚴格的
薪水必須要給不低才算(我聽到的標準是要給到6萬美金一年才可以)
同事都笑稱是懲罰業主的一個做法
以台灣的平均薪資44K來換算
給到88K才可以勉強算人才
如果比照辦理,我覺得OK,讓人才進來吧
舊 2012-04-07, 02:40 PM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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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eyen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