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ar0402
現在的麻煩是: 市府就算有意退讓...(不退讓的話郝大市長總統路很難不受影響..)
要怎樣"依法處理"這件事?
市政府認錯扛起來, 這個很要命了.... 誰要揹黑鍋? 揹得起來嗎?
拿建商當擋箭牌是比較可行的, 所以建商也很識趣, 已經把財產先信託了....
就算基於民氣, 法院或監察院不敢完全幫市府脫罪, 再怎樣最多也是輕輕打個小手心而已.
照我的想法, 王家可能得到的就兩樣:
建商認錯承認瑕疵
1. 更高額的賠償金...
2. 幫你重建, 總比鬧到市府還好...
雖然大家都知道罪魁禍首就是市府...
但是我不認為這把火會真正燒到市府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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