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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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sn148275
人家的意思是王家的地沒有這麼高的價值
回想二三十年前,那時沒有什麼都更條例,建商一戶一戶求住戶一同改建
親眼目睹母親還有鄰居苦勸一釘子戶一起加入
釘子戶一臉不屑, 開個門嘴吧唸著又是你們
無奈只有把釘子戶排除
幾年後,倒見釘子戶跑來找我母親要建商的電話求建商改建
周遭都是電梯大樓,就釘子戶二層樓破爛瓦屋
不僅難看且脫手困難
親身經歷,你們罵我護航也無所謂
如果為整個社區漂亮美觀,就必須限制一下所有權
如果王家真的有所損失,起訴請求賠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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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存在類似案例
而且事後反悔也來不及
空照圖,就像個 囧字型
老一輩,較重視鄰里關係,在一定損失範圍內,大家彼此協調成全
能三贏最好
我後來慢慢體會到
這是一場再怎麼敗,都有退路的....
談判策略 (再加上政治性方式,政治果然好好玩)
所以在不減損(或輕微)其他都更戶的權益考量下
我會建議市府(建商)給他蓋回去
我根本不在乎誰敗訴
至於蓋回去的可能性有多高
那三方想必都有個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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