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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其實呢, 樓主, 不是我要吐槽(本人也是有開業做生意), 重點幫你整理.

** 薪水1萬9這是月計了吧, 且工作12小時算正職了, 不能再說她是工讀.

原因: 以南部來說1萬9生活蠻勉強的, 北部另有網友提供意見. 此外正職標準是一天8小時, 打工我個人認為4小時(半天)算一個單位吧, 換個方法說就是已經佔用此人8小時, 她剩下時間可以去"打另一份工"來彌補月薪的不足嗎? (您提到的是12小時)

我之前提供過意見, 來的總機我後來提升她薪水是相對於我廠區的偏僻而生活所需, 既然如此我就得找工作給她做, 就算幫大家訂city cafe, 跑一下郵局, 打掃辦公室, 反正她得工作8小時, 我不會操死員工, 但就跟她溝通要不要做些什麼.

後來還是有時間, 乾脆就教她打表格, 從此後我電話聯絡等她整理給我核對(當然這是比較信任以後才可這樣做). 以您的看法她工作時間內經常閒著, 這真的是老闆要多找工作, 甚至.. 多拉生意進來給員工做.

我會不會太嚴苛啊?
舊 2012-04-04, 04:22 PM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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