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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sar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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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3
文章: 329
引用:
作者aaaa88
被害人有被控制行動耶!!


原來這樣只算恐嚇取財???


一群人圍毆被害人...然後強取五萬元.......只判6~7個月並可緩刑......



最主要是當事人已經跟被告在民事上和解了,所以這種狀況一定是從輕判刑的。

一方面當事人已經有得到補償,一方面台灣的監獄真的塞不下了,所以結果就是這樣了。

其實台灣應該引進House Arrest的制度,把輕犯關在家裡。
舊 2012-04-03, 06:15 P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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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sarlin離線中